二次创作 VS 无视版权|浅谈 Bootleg 恶搞文化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16日 09:55    编辑:fashion    来源:本站 资讯 » 品牌头条 » 原创

Bootleg 是什么?从字面来看,Bootleg 是由 Boot + Leg 组成,最早是用来形容那些将威士忌藏在靴筒里掩人耳目走私的人,后来逐渐演变成形容被非法制造和贩卖的出版物。Bootleg 在音乐产业是指非法采样,在电影界又有点像我们常说的盗版碟,而 Bootleg 放在时尚圈和 Parody 类似,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次创作。但每每说到 Bootleg 之时,人们都免不了提及「抄袭」,那 Bootleg 和抄袭究竟有什么不同?

Bootleg 与抄袭究竟有什么界限?

Bootleg 在明,抄袭在暗。抄袭的一方显然不希望大家发现他抄袭,又会背上骂名,又容易惹上官非。但 Bootleg 就不同了,他们就是用最直白的视觉效果来告诉你,他们的「灵感」来源,消费者与另一个品牌或设计的情感联系,正是 Bootleg 立足的根基。如果消费者看不出某件 Bootleg 单品的来源的话,那么这个 Bootleg 所要传达的意义也就无法被理解。抄袭是内容相似,但却希望看起来不同,Bootleg 是风格和涉猎领域不同,但能最直观反映出另一个品牌或设计的特征。

创意再造与复制粘贴

Menthol 10 传奇鞋款

Gucci 创意总监 Alessandro Michele 在接受《Interview》杂志专访时,曾说「创意再造的意义就在于讲述故事本身,但如果只是为了销量而抄袭的话,就显得可悲。」抄袭不过一个抄字,是简单的复制,是「拿来主义」,中间没有过多的思考,通过复制粘贴,以制造话题,从而带动销量。而 Bootleg 则应该做到观点表达或讲述故事,以原有的设计为载体,并融入新的思想,进行转化。比如 Ari Saal Forman 发售 Menthol 10 传奇鞋款,是为了呼吁大企业担起更多社会责任,和加强人们戒烟的意识。由此可见不管是对原有设计或现象是捧还是贬,致敬还是讽刺,Bootleg 比抄袭多的就是品牌自身的价值和意愿的表达。

风格和涉猎领域有所不同

Vetements Spring 2016

前面说到,被指抄袭无非是因为相似度高,而鉴别抄袭和 Bootleg 的一大要素,就是风格和产业的选择。抄袭的指控通常都来自「同僚」之间,不同产业之间产品的相似度会大大降低,受到抄袭指控的可能性也会随之下降。比如 Vetements 在自家的 T 恤上使用了 DHL 的 Logo 之后,就算是 DHL 想要控告 Vetements,罪名也只会是侵权,而不可能是抄袭。

如何判断是否侵权?

Supreme SS18

Bootleg 涉及到的侵权行为,一般来说有两种:侵犯版权和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是指「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2018 年春夏,Supreme 的 「Alphabet」系列被迫下架,正是因为 Supreme 涉嫌侵权法国艺术家 Erté 的经典字母插画作品。而另一种侵犯商标权则是「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Ari Saal Forman 的 Menthol 10,可谓是 Bootleg 传奇鞋款,但设计师 Forman 本人至今还面临著与 Newport 这个大型烟草公司的诉讼,就是因为 Newport 死咬著 Forman 使用了 Newport 「倒勾」标识这一点。

自制版 Supreme x Kaws x Bape x Nike Air Force 1 四方「联名」

Supreme x Kaws x Bape x Nike Air Force 1 四方「联名」

抄袭的法律定义则是「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一般来说,法律上是允许自由利用他人作品中的思想进行再创作的,如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则容易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球鞋圈算「抄袭」的重灾区,单是和 Stan Smith 「相似」的鞋款,就有 Saint Laurent、Golden Goose、Common Projects、Alexander McQueen 等上榜,BAPE STA 也常被指与 Air Force 1「异常相似」,但是反观这些「疑似抄袭」的鞋款,反而在市场的定价会来的更高。虽然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同,但法院判决最重要的一点都在于是否在创造过程中加入了自己的思想并进行转化。对于商标或品牌 Logo 的直接使用或相似模仿,依旧踩在十分模糊的界线之上,这也许也是 Dapper Dan 败诉,Ari Forman 至今官司缠身的原因。虽然这把转化的尺很难把握,也难以衡量,但使用比例确实是版权法中用来当做判决标准的重要一项。

被《THE NEW YORK TIMES》称为「法外之徒」的 Harlem 代表 - Dapper Dan

Dapper Dan

Supreme 这么些年来,官司不断。先是在 1994 年把 Bogo 贴到 Kate Moss 为 Calvin Klein 拍的海报上惹来了官司,又在 2000 年做了一系列效仿 Louis Vuitton 的 Monogram,收到了人生的第一份禁令。从那以后,因为 Logo 相似又先后收到了 NHL 和 NCAA 发来的禁令,系列产品也都被迫下架。

与此同时 Supreme 也在争取自身的商标注册,但从品牌名称到 Logo 标识的申请都遇到了重重阻碍。最知名的一件事就是 2013 年,Supreme 控告「SUPREME BITCH」侵犯了商标权,并胜诉了。至此 Barbara Kruger,也就是「公认」的 Bogo「灵感来源」创始人,终于发声了,除了表达自己的不满外,还在纽约举办了一个名为「Untitled (The Drop) 」Pop-up Store,矛头直指 Supreme。而无论是街头品牌还是老牌时装屋,都可能陷入旷岁持久的官司或来回扯皮的纠葛之中,仅是《The Fashion Law》上的报道都让人看得眼花缭乱,让人不由质疑,所谓的侵权和维权是否只存在于表面,又或者是行业内的某种道不清的规则,毕竟时尚行业作为一个坐拥巨额利润的产业,任谁都想去分一杯羹。

Untitled (The Drop)

Untitled (The Drop)

当然不管目的如何,归结到最后,还是在于产品的商业价值与利益关系。如果双方之间产业不同,或针对的消费人群不同,那么矛盾激化的可能性就会降低,联名合作反之成为可能。说到 2017 年时装圈和潮流界的大事就离不开 Louis Vuitton 与 Supreme 的正式合作,而这个老牌时装屋年轻化的现象到了 2018 年更是占据了一整年的版面。Virgil Abloh 担任 Louis Vuitton 男装艺术总监; Palace 与 Polo Ralph Lauren 联名合作;Burberry、CELINE 等品牌更改简化 Logo… 我们不难看出时尚大牌为迎合千禧一代和 Z 时代的消费者,在管理层、产品线、营销手段、品牌文化等做出的转变。

而最近两年,Gucci 将 90 年代 Bootleg T 恤搬上伸展台,又与 Dapper Dan 展开官方合作;2017 年 Supreme 和 LV 也重归于好展开联名;上月 Vans 也宣布与苏五口推出联名;Vetements 和 NSS Magzine 的 Bootleg 系列大卖等都可以看出消费者对 Bootleg 的热爱已经使得大品牌们做出行动,反过来贴合 Bootleg 的方向发展了。 这种创意再造的行为也不再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恶搞,而是值得一看的创意灵感和艺术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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