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吞安眠药女友见死不救
日前,台媒报导称台北市某闻名房仲张司理由于劈腿欲与女友分手遭到对立,情急之下吞下180颗安眠药。但女友非但没将他紧迫送医,还打电话呛情敌“除非你情愿脱离他,我才情愿救他”,乃至一度阻遏消防队员进屋救人,最终张姓男人由于抢救不及时身亡。而邱女士由于阻扰救援被台北法院判处10个月徒刑。
2009年7月,张姓司理和邱姓女友摊牌,但邱女士不承受分手,他一时想不开服用很多安眠药,邱女士却见死不救,乃至打电话给蔡姓小三呛声说:“除非你脱离他,否则我就不救他。”蔡女士严重的急速容许并赶到现场,邱女士却不让她进屋救人,蔡女士急得打电话报警,邱女士在屋内拖了3分33秒,张姓男人最终送医不治。
由于无法压服女友承受分手,张姓男人竟想不开轻生,邱女一度被死者母亲指控涉嫌强灌药物杀人,最终由于没有依据获判无罪。不过,对同居男友见死不救,法官仍是按照遗弃罪判邱女士10个月徒刑。
本案发作迄今现已事隔5年,邱女士也已嫁做人妇,她的委任律师吴孟良为当事人喊冤,着重并没有打电话对蔡女士呛声,也不知道男友其时命在旦夕,针对法官判定还会再上诉。
现在,邱女士正在对此案提起上述恳求,期望还自己一个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