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遭养父性侵诞女婴 养父作孽仅仅家丑?:电商卖家自曝家丑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30日 04:07    编辑:landyliao    来源:[db:出处] 资讯 » 今日看点

  前不久深圳的兽父性侵女儿让整个社会为之震动,到底是怎样的思维才能让一个做父亲的人作出如此可怕的工作来。工作刚刚不久,扬州又传出了愈加令人发指的同类事情。

  7月6日晚上,在扬州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一名11岁女孩诞下一不足月女婴。据介绍,刚开始其养母还以为是胃炎,前两天到医院,发现出事了,想引产的,但是现已来不及了。通过手术,女孩生下了一个4斤2两的女婴。亲属介绍,女孩怀孕,涉嫌性侵她的是其养父。

  11岁女孩在医院生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女婴,这件事很稀罕,很乖僻,很失常,显着,这个女孩受到了不法性侵,稍有正义感的人,得知这件过后一般都会主意向公安机关告发,将性侵者依法从事。

  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关于这起显着涉嫌违法的事情,接生的医院却视若正常,压根没有想到报警,至于女孩的亲属则轻飘飘的来一句,可能是其养父作的孽,那口气好像只把这件事作为一件家丑,却是我有点少见多怪了。

  看完新闻,竟然没有半句警方介入的字眼,让我忍不住脊背直冒凉气。11岁归于地地道道的幼女,由于单纯与无知,很简略上圈套、被逼失身,而下手者很可能是其身边的人,最接近的人,养父有作案的便当与动机。提到养父性侵养女,扬州并非榜首例,在此之前咱们早有耳闻,仅仅这一次被奸的幼女岁数更小。可以想见,这名养父的性侵史绝非一年两年了,用禽兽养父来描述恐不为过。

  我很古怪,幼女怀孕了这么久,家人(尤其是养母)竟然没有发现异常,如果是你亲生的,会如此粗心吗?由于,只需你们平常帮她洗一次澡,换一次衣服,哪怕仅仅简略地抱一次,就能发现不正常,可见,平常对待这个养女,你们并不用心,所谓的关爱最多仅仅好心的谎话。

  女孩遭受羞耻,法令岂能也被蒙羞?惋惜的是,家人没有报警,医院没有报警,就连采写新闻的记者也没有报警,莫非你们都是一群法盲?做人的良知与正义感莫非都会狼狗叼走了?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女娃生女娃,自身就是一封很直观的告发信,不知当地警方有没有行动起来,假使也坐视不管,那但是法制社会的一大悲痛了。

  幼女被性侵无疑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情,也期望法治人员可以加强管理,加强法度的遍及,防止呈现一些不应发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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